2012年7月25日
新聞稿
前往申根區:再次提醒
台灣護照持有者短期前往申根區不需持有簽證。
然而,免簽證待遇並不代表旅客擁有無條件進入及停留申根區的權利。
我們希望再次提醒前往申根區的旅客必須攜帶以下文件,這些文件會在進入申根區時被要求提出:
- 有效護照,該護照必須在你預計離開申根區時仍有最少三個月的有效期。只有註有身分證字號的台灣護照可獲免簽證待遇。
- 你有可能另外會被要求提出:
- 離開申根區或返回台灣的機票;
- 能夠在財務上支持自己的證明;
- 旅館訂房記錄、會議邀請函、學校入學證明等
前往申根區的旅客必須準備好這些文件。
更多資訊可至以下連結查詢
http://eeas.europa.eu/delegations/taiwan/travel_eu/visa/index_zt.htm
若仍有疑問,可向申根區會員國在台辦事洽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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